暴動案涉向的士投擲火種 技術員否認暴動縱火罪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3/13 17:04

最後更新: 2017/03/13 17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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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多人被控,當中被控暴動和企圖縱火兩罪的技術員楊家倫(31歲),今於區域法院受審,控方申請將企圖縱火罪改為縱火罪,被告不承認兩罪,案件今午開審,控方指被告參與暴動及用火損毀一輛的士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於去年2月9日約清晨5時,參與了於旺角豉油街發生的暴動,包括於現場向旁邊有火種、停泊於豉油街的一輛的士的火種位置拋物品,以及將燃燒中的火種放置於該的士旁邊等。有控方證人於現場以相機拍攝照片,當中顯示被告在場及參與將燃燒中的火種放置在的士旁邊。控方又指,相關的士有多處損毀,包括左邊後座車門被火燒過等,維修費等爲6,400元。